“医生,我们孩子半年前刚散过瞳,这次复查还要做吗?”
“散瞳对孩子眼睛有没有伤害啊?”
“每次来检查都要散瞳,太麻烦了!”
在眼科门诊,家长们关于散瞳验光的疑问从未间断。看着孩子滴散瞳药水后怕光、看近模糊的样子,许多家长既心疼又担忧。
究竟什么时候必须散瞳?什么时候可以免去这一步骤?今天我们就来解开这个困扰家长的谜题。

什么是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医学上称为“睫状肌麻痹验光”,是通过滴用特定眼药水,使眼睛的睫状肌暂时放松、同时伴随瞳孔散大的检查方法。医生会在睫状肌麻痹调节功能暂时消失的状态下验光获取排除调节干扰后的真实屈光度数。
儿童青少年睫状肌调节能力强,当孩子长时间看书、使用电子产品时,导致调节痉挛,表现为“假性近视”。如果把眼睛比喻成一台自动对焦相机,散瞳验光就是暂时没有“自动对焦”功能,排除调节干扰,获取准确的眼睛度数。
哪些情况需要散瞳验光?
不是每次检查都需要散瞳,但以下情况建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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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验光:12岁以下儿童第一次验光配镜,建议散瞳获取准确初始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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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屈光问题:存在中高度远视(≥300度)、高度散光(≥200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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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眼健康情况:有斜视、弱视病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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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波动明显:孩子视力“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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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进展过快:半年内度数增长超过10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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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功能检查异常:调节功能检查发现明显调节痉挛。
注:存在青光眼倾向、浅前房等特殊情况时需禁用散瞳。
哪些情况可能不需要每次散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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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度数稳定者12岁以上青少年,近视进展不明显,且眼轴变化平稳,可小瞳验光,若结果存疑仍需散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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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已散瞳:若半年前已散瞳验光,且期间度数变化不大,医生可能根据情况选择小瞳孔下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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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复查眼轴:部分随访复查只需监测眼轴长度变化,不一定需要重新散瞳验光。
散瞳安全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许多家长担心散瞳药物会伤害孩子眼睛。实际上,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的散瞳验光是科学的医疗行为。只要孩子符合散瞳的条件,散瞳带来的副作用和不适都只是暂时的,不会对眼睛造成任何永久性的损害。
散瞳后可能出现的暂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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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光:瞳孔散大导致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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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近模糊:睫状肌麻痹导致看近困难,一般6小时至3周恢复,取决于药物类型。
除了畏光和视近模糊主要副作用,少数使用阿托品的儿童会出现眼睛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现象,也有个别会出现口干、脸红、发热、皮肤红斑、心动过速等全身反应。
所有的不良反应都是一过性的,停药后就会消失,家长也不用过度担心。